依據警察學權威學者梁添盛教授之研究,「警察」一詞源自希臘語之“πολιτεία”;拉丁語之“politia”;法語之“police”;德語之“Polizei”。希臘語之“πολιτεία”,最初係指全體市民於某一都市生活之事。其後則將之與「良好國家組織」同視。最後被認係希臘都市國家之全體的世俗的秩序。在 15 世紀之法國及德國,警察被解為:在國家內,由官憲所保障之安全與秩序。進入 17、18 世紀後,警察之任務逐漸縮小,外政、軍政、財政及司法從警察分離。雖然產生此種權力分立現象,但是不受任何統制之君主,仍廣泛介入人民權利範疇,採行一切為了國家或人民之利益,彼認為必要的措置(無論是為排除危險抑或增進福祉)。如斯,君主具體展現毫無限制之國家權力(絕對主義);而警察權則演變成與君主之權力同範圍(警察國)。此時,警察權等於全體國家權力(包含立法權及執行權)。其作用領域被認為毫不受法的限制。國家係警察國家,因此,國家行政等於警察行政,所有的法律等於警察法。
關於我國警察一詞的來源,梁添盛教授也指出:由箕作麟祥氏翻譯,於明治 6 年(1873 年)6 月出版之「仏蘭西法律書•刑法」,將法語之“police”譯成「警察」,被認係日本最先使用「警察」之用語者(參照笠野孝,「警察という言葉の成立事情」,警察政策学会資料 31 号,2004 年 3 月,17~18 頁)。我國現代「警察」用語,始於清末。義大利當代漢學家 Federico Masini氏在《現代漢語語彙的形成》一書裡,曾經作過詳細的考辨。伊指出:光緒10 年(1884 年)清廷總理衙門指示翰林院及六部,擬定派遣高級官員赴外國訪問考察名單,要求他們提出考察報告,俾做為改革的基礎。該批大臣出洋考察以傅雲龍氏為首,去過日本、美國、秘魯及巴西等 4 國,為時 2 年。傅雲龍氏歸國後撰寫不少考察記,在日本部分即有《遊歷日本圖經》與《遊歷日本圖經餘記》兩冊,書中將日本以漢字書寫之「警察」帶了回來。